活動目的:

談到「自立生活」,社會主流觀念仍舊停留在「自立自強」「凡事靠自己」的觀點上,使得許多身心障礙者為了不仰賴他人,不成為所謂的「負擔」,時時刻刻簡化自身需求,生活大小事,舉凡:如廁、盥洗、出門、甚至三餐,配合照顧者(親屬、看護或機構人員)的狀態來過生活,相對地失去了自主權及自己的人生。本會所提倡的「自立生活」,強調以障礙者為主體,跨越障別的服務。鼓勵障礙者從父母身邊獨立,有自我選擇、決定、負責的能力生活於社區中,不論擁有多麼重度的障礙,都可以自主安排自己的生活。

2007年12月13日聯合國大會通過聯合國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CRPD),旨在促進和保護全球6億5千萬身心障礙者權益。目標是確保身心障礙者享有完整 平等的人權、基本自由,以及他們與生俱來的人格尊嚴應受尊重。這是進入21世紀以來,聯合國通過的第一個主要的人權公約。

我國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二條  第一項 條文中也明定:「主管機關:身心障礙者人格維護、經濟安全、照顧支持與獨立生活機會等相關權益之規劃、推動及監督等事項。」並在100年二月曾修第50條提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需求評估結果辦理下列服務,提供身心障礙者獲得所需之個人支持及照顧,促進其生活品質、社會參與及自立生活。為了督促政府落實法律條文,需要更多的夥伴參與其中,共同推動障礙者自立生活運動,以達到提供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所需之支持服務落實。

因此希望透過自立生活運動種子培訓營的方式,讓自立生活運動與理念能在台灣各縣市發展。

活動時間:民國100年7月16日(六)~17日(日)

活動地點: 台北市NGO會館

         100 臺北市中正區青島東路八號(台北捷運-善導寺站)

報名對象:18~40歲,對自立生活有興趣之身心障礙者

報名人數:10~12人(名額有限,敬請把握)

報名截止:民國100年7月12日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

贊助單位: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

報名表下載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csc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