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為結合民間團體或機構,提供身心障礙者參加各項職業訓練機會,培訓就業或轉業技能,並且推介其就業或自行創業,特辦理本次職業訓練專班。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三、訓練班別: 

訓練單位名稱 訓練職類 人數 訓練期程 報名截止日期 地址 報名專線
 財團法人臺中縣私立聲暉綜合知能發展中心 商業廣告多媒體網頁設計班(養成訓練) 15人 暫定04月18日-11月14日(888小時) 額滿為止 臺中市潭子區中山路二段241巷7號

04-25322843

吳先生

中國文化大學 電腦軟體應用基礎班(養成訓練) 15人 100/05/09
~100/10/4
(630小時)
額滿為止  臺中市西屯區台中港路二段128-2號3樓

04-27087982#104、107

鄭先生、王小姐

財團法人台中世界貿易中心 服飾修改丙檢班(養成訓練) 15人 100/05/02~
100/10/19(720小時)
額滿為止 臺中市西屯區天保街60號

04-23582271#1056

張小姐

財團法人台中世界貿易中心 廚工助理培訓班(養成訓練) 10人 100/05/16~
100/11/18
(792小時)
額滿為止 臺中市西屯區天保街60號

04-23582271#1056

張小姐

瑪利亞社會福利基金會 環境清潔達人班(養成訓練) 10人 100/05/26~
100/11/30
(792小時)
額滿為止 臺中市南屯區東興路一段450號 04-24713535#502曾小姐
瑪利亞社會福利基金會  烘焙助手暨食品包裝班(養成訓練)
 
10人 100/05/26~
100/11/30
(792小時)
額滿為止 臺中市南屯區東興路一段450號

04-24713535#502

曾小姐

財團法人愛盲基金會 丙級按摩班(養成訓練) 10人 100/05/03~
101/05/31
(1,600小時)
額滿為止 臺中市北區健行路360號7樓之1 04-22326555#11張小姐


四、受訓對象:

1.年滿15歲至65歲失業之身心障礙者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已具備生活自理能力及基本工作能力,並經初步職業輔導評量具備擬參加職類訓練之就業意願及潛能等基本條件均可參訓。2.參訓者無須負擔相關受訓費用。

五、職業訓練生活津貼:1.適用對象: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各款所列之失業者,且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2.經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就業諮詢並推介參訓,或經政府機關主辦或委託辦理之職業訓練單位甄選錄訓參加之全日制職業訓練。(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第18條)

※全日制職業訓練應符合下列條件:

(1)   訓練期間1個月以上

(2)   每星期上課4次以上

(3)   每次上課日間4小時以上

(4)   每月總訓練時數100小時以上

3.補助標準(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第20條):

(1)   每月按基本工資60%發給。(10,728元)

(2)   2年內合併領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及政府機關其他同性質之津貼或補助,身心障礙者

最長以12個月為限。

六、注意事項:

依據身心障礙者生活托育養護費用補助辦法第6條第3項規定:「同時符合申請第一項生活補助及政府所提供其他生活補助或津貼要件者,僅能擇一領取。」

因此參加訓練之身心障礙者,原領有之身心障礙生活補助和參加訓練期間可領有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僅能擇一領取,不得重複領取

七、諮詢電話:

勞工局勞工福利促進科  陳小姐  電話:04-2228911135419

                      賀小姐  電話: 04-2228911135421

八、簡章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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