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項目

身心障礙者免費停車證

更新日期

94/4/20

聯絡電話

22272139

對象、標準

設籍本市者之身心障礙者本人使用

應附文件

  1. 戶口名簿
  2. 本人行照
  3. 駕照
  4. 身心障礙手冊
  5. 印章
  6. 照片一張。

受理單位

台中市政府第二辦公大樓聯合服務中心
自由路二段53號一樓   04-22289111轉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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