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申請時間:101年12月1日起至101年12月15日止。
(二)補助期間:自101年7月1日起至101年12月31日止。
(三)補助標準:
1.低收入戶每月補助新臺幣1,000元。
2.中低收入戶每月補助新臺幣800元
3.領有生活補助費者每月補助新臺幣600元。
(四)洽詢電話: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37304或38303
(五)檔案下載:http://www.society.taichung.gov.tw/section/index-1.asp?Parser=99,16,257,,,,3888,6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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