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項目 |
中低收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
更新日期 |
99/11/20 |
聯絡電話 |
222724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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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標準 |
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達當年最低生活費標準二點五倍者,且未獲安置於社會福利機構,或未領有政府提供之其他生活補助及津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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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金額 |
列冊低收入戶:中度以上每人每月核發7,000元,輕度核發 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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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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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單位 |
本市各區區公所社建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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